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。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,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。用于染发、烫发、祛斑美白、防晒、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。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。
(一)清洁作用:对皮肤、毛发、指甲、口唇等部位的污垢进行清洁,如洗面奶、沐浴液、洗发水等。
(二)保护作用:保护皮肤和毛发等,使其滋润、柔顺、光滑、富有弹性,以抵御寒风、烈日和紫外线等损害,达到保持皮肤水分、延缓皮肤衰老和防止毛发枯断的目的,如润肤膏、防晒霜、润发油、护发素等。
(三)美化和修饰作用:对皮肤、毛发、指甲、口唇等进行美化和修饰,达到美容和修饰容颜的目的,如粉饼、胭脂、唇膏、发胶、染发剂、烫发剂、甲油等。
化妆品应具有高度的安全性,对人体不允许产生任何刺激或损伤;而外用药品作用于皮肤时间短暂,对人体可能产生的微弱刺激及不良反应,在一定范围内是允许的。
(二)产品使用对象不同
化妆品的使用对象是皮肤健康人群,而外用药品的使用对象是有病症人群。
(三)使用目的不同
使用化妆品的目的包括清洁、保护、美化和修饰,而使用外用药品是为治病。
(四)对皮肤结构和功能的作用不同
外用药品作用于人体后能够影响或改变皮肤结构和功能,而化妆品不能。虽然某些特殊用途化妆品具有一定的功能性,但一般都很微弱并且短暂,更不会起到全身作用;而外用药品的药理性能更强大、深入、持久。